医用瓶装氧+杜瓦罐+瓶装二氧化碳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0 来源:招标办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需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明细如下:
招标项目:医用瓶装氧+杜瓦罐+瓶装二氧化碳
编号:CSJ-SCA-2018-450
数量:(40L)1500瓶+(175L)300罐+(40L)50瓶
一、取得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7日8:30-12: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除外),获取地点在武昌区中北路知音广场11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以来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网页查询结果。)
2.3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用气体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医用气体药品GMP证书、医用气体药品再注册批件。
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武昌区中北路知音广场11层开标室,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中北路知音广场11层
联 系 人:高欣
电 话:027-87320607-624
招标办
2018年11月20日